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制定了《临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临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安监、公安、工商、教育、交通、商务、民政、宗教、农林、粮食、卫计、住建、质监、经信、民经、旅游、人防、油区办、食药监管、文体广新、供电、房管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庄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报县消安委备案,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全国“两会”前,要完成排查和录入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各类场所和单位,特别是“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村庄,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个一”制度:建立“一企一册”基础台账、制定“一企一案”整改方案、实行“一企一验”确保成效,做到检查留影、留痕,检查一家、整改一家、放心一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

  3、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要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电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排查治理,全国“两会”前,要督促本辖区、本系统工业企业、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住宅小区等单位认真填写《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及时落实维护保养。要推广电气火灾智能监控系统,从源头上遏制电气火灾多发的势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完善高层建筑“一楼一档”,提高高层建筑基础信息采集完整率,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综治办、住建局、房管中心)要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跟进服务,提升化工产业的设防等级和准入门槛,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尤其是对不放心的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火灾隐患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局部停工限产措施,决不能带险生产、带患运行;督促企业对泡沫灭火系统、冷却水系统、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逐项检查测试,存在问题的立即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督促企业对岗位员工进行消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设施的灭火效能和基本操作,充分做好操作岗位层面初起火灾处置的准备;对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处于严重故障或停用瘫痪状态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该关停、查封的坚决依法实施。要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企一档”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

  5、加快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年底前,齐鲁制药、桦超化工两家单位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配齐配强专用消防车辆装备、足量储备灭火药剂,确保专职消防队具备与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的专业处置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突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比武竞赛、拉动演练、考核评比,大兴练兵热潮,将企业专职消防队全面纳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建立联勤联训机制,提升协同作战能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安监局、恒源街道、临盘街道)

  6、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节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要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全国“两会”前,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要实现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综治办)要将消防工作纳入“1+2+N”城区社区警务模式(1名民警、2名辅警和若干网格员)和“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警务模式,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九小场所”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要做强用好驻所消防协管员力量,全面提升“九小场所”、社区及广大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深化各类虚拟微信群建设,实现对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公安民警、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线上”发动、宣传、调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村庄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全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鲁公发〔2017〕63号)及《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德公通〔2017〕40号)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5%的社区创建达标。(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县综治办、民政局、住建局、房管中心)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做到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开展“四清一堵”活动,清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品、清楼道阳台、清消防车通道、清防火间距,堵管道井,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有效减少居民社区火灾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统一纳入24小时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1个微型站要与周边4-5个站建立信息互通、联络畅通、互帮互助的联防组织,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农村地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要对微型消防站及其队员的开展业务培训及现场指导,充分发挥“救早、救小、救初期”的实战作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紧盯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继续强化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部署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签订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控系统安装率、建筑消防设施年度功能检验率“三个100%”攻坚行动,督促社会单位和维保企业全面安装使用“山东省消防维保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月检、年检等工作制度,全力确保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全国“两会”前,所有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85%,其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配合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维修建筑消防设施,紧急情况下,可启动“绿色通道”,先使用后审批,确保设施完整好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房管中心)

  5、开展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认真梳理辖区村落基本情况,健全农村消防网格体系。全国“两会”前,千人以上村庄必须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投入使用,必须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要将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电气火灾检查、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检查并消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私存易燃易爆物品等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全面推广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充电“三集中”措施,有效减少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同时,全面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消防宣传力度,结合重大节日节点,采取上门指导、流动宣传、定点服务、广播短信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村民自救互救能力,有效减少农村地区火灾数量。(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6、继续开展全县彩钢板建筑专项整治。要认真对照消防部门拉出的违章彩钢板建筑清单,加快拆除或更换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内部宿舍、办公用房、建筑工地等场所采用的彩钢板建筑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必须立即拆除或更换。对甲、乙、丙类厂房、仓库使用的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建筑,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拆除或更换;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采用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建筑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责令拆除或更换。对2015年5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丁、戊类厂房、仓库使用的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材料,应督促单位更换。(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三)全力备战谋打赢。

  1、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消防单兵基础体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加大装备器材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的力度,组织指挥员、攻坚班组、专业队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年度案例库。每天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小时,组织执勤中队指挥员、攻坚组和专业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组织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集中研讨典型战例不少于20个。建立官兵训练档案,实施指挥员能力考评,开展春季体能和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检验冬训练兵成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强化熟悉演练。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消防水源进行摸底排查一遍,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帐,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执勤中队每周熟悉演练时间不少于2天。春节前,执勤消防中队对辖区重点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制作完成涉会场所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执勤中队在熟悉演练过程中要注重实地测试道路、桥梁、涵洞及消防车道车辆通行、停靠、展开条件,对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设置路障、限高等行为,要函告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切实解决消防灭火救援行动出警行车难、车辆停靠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深化联勤联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规范和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配备专兼职消防队员,12月底前配齐配全装备器材。(责任单位:各乡镇)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对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其执勤管理和初战指挥能力。将微型消防站、企业和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设立专职接警席位,每周测试一遍,每季度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要在关键时段、关键点位前设置备勤力量,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确保打早灭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落实战勤保障。要及时补充执勤中队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保障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保证人员、装备和车辆防冻防滑措施到位。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灭火药剂储备。健全社会联勤保障机制,落实作战时间较长的救援现场饮食、住宿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四)强化宣传提素质。

  1、全面开展社会宣传。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各中小学校积极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新建或依托消防体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消防宣传专用场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2、规范宣传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消防宣传“站门口、立路旁、上大屏、进广场”规范化建设,在城市核心商圈、旅游景区及城市近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防控和人员密集区域,集中打造一批消防宣传示范区域。利用沿街围栏、公交站台、大型广告牌、交通电子屏以及设置于各类建筑内外的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公共宣传资源,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和群众需求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教育,定期更新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3、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等消防管理和实践技能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广泛落实媒体宣传。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新闻报道力度,实现消防公益宣传提示经常化、高频化、密集化。定期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策划主题报道,宣传推广消防工作经验亮点和部队先进人物事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规范消防微博、微信和头条号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5、重点抓好节点宣传。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安全提示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也要相应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本辖区、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要强化约谈制度,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分网格、分行业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本辖区及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确保“检查一家、放心一家”。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

  (五)严格督导考评。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及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月2日前报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邮箱:dzlygaxfdd@163.com,联系电话:0534-8102214),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